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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27

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姚静宜1,2,顾韵嘉1,曹 1,2

1.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南京2100092.江苏省科技政策思想库,南京211816

要:发展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是有效整合创新资源,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式,合理选择出资主体和运营主体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本文以公司治理理论中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思想为基础,从平台出资主体和运营主体两个维度将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治理模式划分为公共型、私有型、混合型、网络型等四类,结合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和江苏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公共技术服务中心两个典型案例,比较分析平台规模、成员间关系及平台组织管理能力对治理模式选择的影响。

关键词: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治理模式;分类研究;模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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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创新业已成为国家技术创新系统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实现产业自主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构建完善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将有助于缓解我国科技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从制度创新层面营造区域竞争新优势,为我国的新一轮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动力[1]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其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知识服务功能,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和日本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如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财政支持[2];英国政府强调要把进一步加强一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政府最具优先权的任务[2];日本政府提出了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改进科研条件等[3]

近年来随着科技事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我国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得到逐步推进。但因建设历程短,建设经验不足等原因,我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依然存在着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这都制约了平台在服务企业核心能力提升、产业技术升级等方面的功能发挥。因此,研究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治理模式,理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参与平台出资、建设和运营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平台功能发挥,提升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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