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社会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之年。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自2007年成立以来,围绕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创新创业的先锋和标杆。
在十周年成立之际,协会决定开展十周年创新与先进评比活动。通过评选,协会会员单位能够充分向社会公众展示企业在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以及企业文化创新方面的成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借助十周年大会的宣传报道扩大企业影响力。协会也将通过树立典型、表扬先进,充分发挥会员单位及个人的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协会健康发展。
二、 评选项目
“十大创新人物”、“十大创新产品”、“十大创新企业”、二十家“先进会员单位”以及“十大功勋人物”。
三、 评选对象
自2007年8月至今,在册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全体会员单位、分会及专委会会员;有违法经营行为或欠交会费的会员单位,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四、 评选时间
1、申报时间: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15日
2、评选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五、 评选流程
(一) 申报
初步定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行申报,或由分会及专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无论申报何种评选项目均需完整填写申报表(见附件)。
(二) 资料审核
根据参与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表,由协会秘书处审核企业资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秘书处将会给予通知;申报表填写不完整缺少相关资料的企业,秘书处将及时联系并予以补充。
(三) 微信展示投票
根据秘书处审核结果,将由协会编辑部结合申报企业提供的资料编辑宣传文章为企业做人物、产品等形象展示。
主要展示和投票方式为:12月18日至12月22日共5天时间,分批次将参与评选的企业、个人及产品通过微信图文的形式向公众推送,并在文末附上投票方式,交由公众票选。
(四) 公示
针对票选结果,将于12月23日至27日由协会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
(五) 专家评审
最终入选的“创新人物”、“创新产品”、“创新企业”、“先进会员单位”以及“功勋人物”,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
(六) 颁奖
经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的企业和个人将在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十周年庆典上予以隆重表彰和颁发证书;同时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附件:评选细则及申报表下载
(一) 创新人物
1.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精神和能力;
(2)在推动协会发展方面做出过突出贡献,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成绩显著,起到标杆和带动作用,社会声誉良好;
(3)近三年承担过省、市级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者有科技发明专利,或者获得过科技进步奖等相关奖项,或者有科研成果待转化或已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评选方法:
(1)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行申报,或由分会及专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
(2)协会秘书处依据评选条件,初选出30个候选名单,通过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评选。最终入选10位创新人物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
(3)对于入选的“创新人物”,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并在十周年庆典上予以隆重表彰和颁发证书;同时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二) 创新产品
1.评选条件:
(1)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2)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能形成自主品牌;或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有利于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3)近三年获得省市级以上相关奖项优先。
2.评选方法:
(1)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行申报,或由分会及专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
(2)协会秘书处依据评选条件,初选出30个候选名单,通过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评选。最终入选10个创新产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
(3)对于入选的 “创新产品”,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并在十周年庆典上予以隆重表彰和颁发证书;同时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三) 创新企业
1.评选条件:
(1)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研发机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效显著;
(2)在自主创新方面成绩显著,掌握行业核心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不低于10项;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0%以上。
(4)近三年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相关奖项和资质,有较好的成长性。
创新企业需满足以上至少两个条件。
2.评选方法:
(1)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可自行申报,或由分会及专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
(2)协会秘书处依据评选条件,初选出30个候选名单,通过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评选。最终入选10家创新企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
(3)对于入选的 “创新企业”,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并在十周年庆典上予以隆重表彰和颁发证书;同时协会将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四) 先进会员单位
1.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本协会《章程》,无违法违纪行为;
(2)根据本单位的性质、任务,开拓进取、努力经营,在行业内和社会上有较高的信誉和影响力;
(3)积极参与和支持协会各项工作,对协会建设有重大影响,并持续发挥影响力,起到标杆示范作用;
(4)自觉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积极引荐和发展会员;
(5)本单位近三年的经营销售业绩、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有获得省、市级以上的奖励和荣誉;
(6)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近三年有承担省、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获得政府支持;
(7)为协会科技服务活动提供支持,解决企业在项目、人才、资金、技术等方面需求。
符合四个条件以上的会员单位可参与推荐评选。
2.评选方法:
采取分会及专业委员会推荐和会员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推荐条件,由会员单位申请填写《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先进会员单位推荐表》,提交到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
协会将根据推荐名单和推荐表,组织理事会进行实地考察,评选出20家先进会员单位,并对入选单位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对于入选单位,协会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在十周年庆典活动上,协会将对入选单位授予“先进会员单位”的称号,并在颁发证书和铜牌,同时在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五) 功勋人物
1.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开放的心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突出的创新创业实践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对本单位的建设发展、转型升级等做出重大贡献,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发挥一定的领导决策作用;
(3)所在单位的产品、服务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对所在市辖区或全省的经济发展全局或某一领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起到开创性、示范性、标志性作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4)所在单位或个人近三年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
(5)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或承办、协办过协会举办的重大活动,起到引领和带头作用,为协会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
2.评选办法:
采取分会及专业委员会推荐和会员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推荐条件,由会员单位申请填写《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功勋人物推荐表》,提交到协会秘书处进行审核。
协会将根据推荐名单和推荐表,组织理事会进行考察,评选出10位功勋人物,并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协会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受理,并上报理事会议定。对于入选者,协会将组织专家顾问团队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排名。在十周年庆典活动上,协会将对入选者授予“功勋人物”的称号,并在颁发证书,同时在协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专题宣传和展示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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