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3


4月22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申报要求如下: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2022年经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2022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江苏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25年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此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没有申报批次限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即可启动申报工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设区市、县(市、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汇总上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8:00。企业向地方科技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地科技部门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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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省科学技术厅